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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分标委召开四届十次工作会议暨标准审查会

浏览 2018-01-26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标委)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标委)四届十次工作会议暨标准审查会于201783031日在银川召开,汽标委联络秘书、分标委委员、委员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分标委秘书胡文浩主持。

    会上,汽标委联络秘书张英男首先介绍了近阶段汽标委开展的工作情况。汽标委按照国务院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中国制造2025》、《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标准化改革等方面的要求,研究和制定了《汽车行业十三五标准体系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摩托车分标委是汽标委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落实十三五标准体系规划中确定的内容,按照规划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证体系规划的完成率。汽车行业近期以及十三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将持续围绕汽车节能、新能源和智能网联等领域展开,在以上相关领域,汽车摩托车有许多共性技术,汽车行业和摩托车行业应该在共性技术方面开展合作和交流,共同促进相关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此外,汽标委认真响应国标委关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化合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同中亚以及东盟国家开展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摩托车行业可以共同参与相关领域的合作和交流,促进摩托车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和影响力。

    刘彦戎介绍了标准化法的修订进程。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新增了由国家依法成立的团体组织制修订并发布的团体标准类型,我国将对强制性标准进行统一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建立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等内容。

    分标委秘书长缪文泉简要介绍了近期摩托车行业发展动态,对近期电动自行车标准、电动摩托车标准的修订进展情况和混合动力摩托车标准制定推进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

    会议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1部分:车辆类型》《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摩托车启动用锂离子电池通用技术条件》等四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了修改意见。

    经过投票表决,上述四项标准通过了审查。会议责成各标准起草单位对通过审查的标准,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报批稿,于2017年1012日前寄至分标委秘书处,由秘书处复核后上报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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